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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FUL CASE
成功案例
網路交友包裹詐騙變人頭帳戶怎麼辦?遭控幫助詐欺、洗錢成功不起訴|台北詐欺律師
目錄

1. 網路交友遇上「聯合國軍醫」,為什麼最後變成詐欺刑事案件?

1.1 長期噓寒問暖建立感情與信任

本案並不是從借帳戶或轉帳開始,而是從一段網路交友關係展開。當事人在網路上認識一名陌生網友,對方自稱是聯合國軍醫,長期在國外工作。雙方開始頻繁聊天後,對方持續關心當事人的日常生活,透過噓寒問暖、情感陪伴等方式逐步建立信任。

這類交友詐騙之所以容易讓人放下戒心,正是因為詐騙者通常不會在剛認識時立即提錢;相反地,前期可能長時間維持正常聊天,讓被害人逐漸相信對方確實是一名具有特定工作背景、生活故事與情感需求的真實人物。等信任建立到一定程度後,真正的詐騙要求才會出現。


1.2 以機密文件、國際包裹為下一階段話術

對方後來告訴當事人,因為人在海外從事醫療工作,有一批重要的機密文件希望寄到臺灣,請當事人先代為保管,這項要求本身並沒有直接涉及高額金錢。不久後,又有自稱快遞公司的第三方主動與當事人聯繫,詢問收件資訊及包裹處理事項。

➟對當事人來說,原本只有網友單方面描述的包裹,突然出現「快遞公司」進行聯繫,使整件事情看起來更加真實。但事實上,這只是詐騙流程的下一個階段。

 

2. 包裹沒有送到,詐騙集團如何一步步要求付款與借帳戶?

2.1 假快遞公司聯繫,提高包裹真實感

包裹遲遲沒有送到當事人手中,後續卻開始出現各式各樣需要處理的費用。因為前面已經有快遞人員確認資料,當事人並沒有立即認為包裹是虛構的,而是相信可能真的遇到國際物流、通關或稅金問題。

⚠️這也是包裹詐騙常見的設計。詐騙集團先讓被害人相信「確實有一件東西正在寄來」,後面所有費用要求就容易被理解成處理包裹所必須支付的成本。


2.2 以包裹稅金為由要求代墊數十萬元

對方以人在國外行醫、不方便立即處理臺灣相關費用為由,希望當事人先幫忙墊付包裹稅金及相關款項。當事人基於長期累積的信任,陸續按照對方要求付款。最終,不僅包裹沒有真正送達,當事人自己還因此損失數十萬元,到了這個階段,當事人實際上已經是一名交友與包裹詐騙的被害人,但詐騙流程並沒有就此停止。


2.3 再要求借用帳戶及處理匯入款項

對方後來進一步表示,因為人在國外、工作與金融操作不便,希望暫時使用當事人的銀行帳戶。除了要求提供帳戶收款,也指示當事人把匯入的資金轉出,甚至將款項換成比特幣,再存入指定的電子錢包。

在當事人的認知裡,這些金融操作仍然與自己信任的網友有關,但實際上,匯入帳戶的款項可能來自其他遭詐騙的被害人。

➟從這一刻起,當事人的角色也由單純遭騙付款的人,進一步被利用成為詐騙金流中的一環。

 

3. 被害人為什麼會從「被騙錢」變成「人頭帳戶兼車手」?

3.1 銀行帳戶被拿來收受其他詐騙款項

警方偵辦詐欺案件時,通常會依銀行金流一路追查被害人的款項最後進入哪一個帳戶。當其他被害人的詐騙款進入本案當事人的帳戶後,從銀行資料上看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這個帳戶登記在當事人名下。因此,即使當事人本人同樣遭詐騙,仍可能因帳戶成為收款工具而被列為調查對象。

如果偵查資料只呈現「詐騙款匯入當事人帳戶」,卻沒有完整還原前面的交友過程,就容易讓當事人看起來像是主動提供人頭帳戶的人。


3.2 代為轉帳、提領及購買比特幣成為不利行為

本案的風險又比單純提供帳戶更高。

當事人不只是被動讓款項進入自己的金融帳戶,後續還依照對方要求協助處理資金,包含轉帳,以及將款項轉換為比特幣後匯入指定電子錢包。從客觀金流來看,這樣的行為容易被理解成協助詐騙集團把資金移往下一個節點。

🚨因此,當事人不只可能被認為是人頭帳戶提供者,也可能因為實際協助處理款項,而被懷疑具有類似車手的功能。

 

4. 幫忙轉錢、換比特幣,就一定成立幫助詐欺、洗錢嗎?

4.1 客觀處理詐騙款項仍須區分主觀認知

當事人的確曾經處理過後來被認定與詐騙有關的款項,這是案件中不能忽略的不利事實。但刑事案件不能只看到「錢怎麼走」,還必須釐清「當事人為什麼會這樣操作」。如果一個人明知道款項來自詐騙被害人,仍主動提供帳戶、協助提領或轉成虛擬貨幣,使詐騙集團可以取得或移轉犯罪所得,與完全不知道真實情況的人,自然有不同的法律評價。

➟因此,帳戶有詐騙金流與當事人具有犯罪故意,仍然是兩個需要分別證明的問題。


4.2 是否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才是重要爭點

本案真正需要處理的,是當事人在進行這些金融操作時,究竟把對方理解成什麼人。

如果當事人仍相信對方是長期交往的海外軍醫網友,又已經先為對方支付大筆包裹費用,後續再被要求協助銀行與比特幣操作,就需要把這些行為放回完整的交友情境判斷。不能因為事後發現對方是詐騙集團,就直接假設當事人從一開始也知道對方真實身分。

➟這也是本案爭取不起訴最核心的問題。

 

5. 本案不起訴第一個關鍵:完整交友對話呈現當事人如何逐步受騙

5.1 並非一開始就單純借帳戶給陌生人

如果只從帳戶開始發生詐騙金流的時間點看,本案可能很像一般人頭帳戶案件。但謙聖整理完整對話後,可以看出當事人與對方的互動早在金融帳戶被使用以前就已經開始。

雙方先建立網路交友情誼,對方以聯合國軍醫身分長時間維持互動,之後才提出機密包裹、快遞及稅金問題,最終逐步發展到帳戶與比特幣操作;也就是說,借帳戶並不是故事的第一幕,而是詐騙集團取得長期信任後才提出的要求。這個前後順序對判斷主觀犯意具有重要意義。


5.2 包裹、感情與金錢要求具有連續詐騙脈絡

詐騙集團並不是用毫無關聯的理由,突然叫當事人幫陌生人處理錢。從網路交友、海外工作、機密包裹、快遞聯繫、包裹稅金,到後來借用帳戶,每個階段都建立在上一個故事之上。因此,完整對話可以呈現當事人為什麼會一步一步接受原本看起來不合理的要求。

💡這並不表示任何人只要拿出感情對話就一定能排除犯罪,但如果通訊內容能與當事人提出的受騙經過互相吻合,就可能成為判斷其真實認知的重要證據。

 

6. 本案不起訴第二個關鍵:當事人自己也遭受重大財產損失

6.1 已先代墊高額包裹費用

本案當事人不是只提供帳戶後取得報酬的人。在帳戶遭利用以前,當事人已經因相信所謂國際包裹與海外網友,而自行支付數十萬元相關費用,這項事實對整體案件脈絡具有重要性。

➟因為一個人若與詐騙集團共同犯罪,與一個人自己先因同一套話術付出大量金錢,再被要求協助其他資金操作,兩者呈現出的犯罪情境並不相同。


6.2 自己是詐騙被害人的事實應納入犯意判斷

當然,「自己也被騙錢」並不會自動排除所有刑事責任。

真正重要的是,這項財產損失是否與完整對話、包裹說詞及後續金融操作彼此吻合,足以支持當事人當時確實仍相信對方,而不是與對方共同設局。本案即透過整體證據,讓當事人「被害人」與「帳戶名義人」兩種看似衝突的身分重新放回同一條事件脈絡理解。這比單純說「我也是被害人」更具有說服力。

 

7. 本案如何成功爭取幫助詐欺、洗錢不起訴?

7.1 重建從交友到比特幣轉帳的完整時間軸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接受委任後,先將大量個人資料與通訊內容依時間順序整理。從最早認識網友、對方自稱聯合國軍醫、每日互動、提出機密包裹、快遞公司聯繫,到要求代墊稅金、借用銀行帳戶,以及後續轉帳與比特幣電子錢包操作,每一個環節都重新排列。

➟這樣的目的,是避免檢察官只看到最後的金融結果,而忽略詐騙者如何逐步取得當事人的信任。


7.2 讓金融行為回到原本的詐騙情境判斷

帳戶收受詐騙款、依指示轉出資金、購買比特幣,這些客觀行為確實高度不利。因此,辯護並不是否認它們發生,而是說明每一項操作當時被詐騙者包裝成什麼理由,以及當事人如何理解這些要求。

當完整通訊紀錄與當事人的財產損失一起呈現後,檢察官就能進一步區分:當事人究竟是在明知犯罪的情況下協助處理贓款,還是自己同樣落入交友包裹詐騙的設計中。


7.3 檢方最終認定犯罪嫌疑不足

🧑🏻‍⚖️經過完整資料整理與地檢署偵查答辯後,檢察官最終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具有幫助詐欺及洗錢的犯罪故意。因此,就相關罪嫌作成不起訴處分。

對當事人而言,這也終於結束一段相當辛苦的歷程:先因網路感情與包裹詐騙損失數十萬元,後來又因帳戶被利用而陷入刑事案件,最終才成功釐清自身角色。

 

8. 常見問題QA

Q1:網路認識自稱軍人、軍醫的人,說要寄包裹給我,是常見詐騙嗎?

這類以海外軍人、軍醫、工程師等身分建立感情,再以國際包裹、重要文件、現金或貴重物品為由要求支付關稅、運費或其他費用的手法具有高度風險,遇到類似情況應先停止付款並查證。

Q2:我自己已經被騙很多錢,帳戶又被拿去收詐騙款,還會被告嗎?

仍有可能受到警方調查。自己遭受財產損失是重要背景之一,但檢方仍會判斷提供帳戶及後續處理款項時,是否知道或可能預見自己正在協助犯罪。

Q3:只是把銀行帳號借給網友使用,就會變成人頭帳戶嗎?

如果帳戶後續被用來收受詐騙款,很可能被列為調查對象。是否成立犯罪,仍須依提供帳戶的原因、雙方關係、完整對話及主觀認知判斷。

Q4:我還幫忙把錢轉成比特幣,會不會更嚴重?

這類行為確實會增加案件風險,因為虛擬貨幣轉移可能被視為資金流轉的一部分。但是否成立詐欺或洗錢相關犯罪,仍不能跳過對知情程度及犯罪故意的證明。

Q5:對方說是聯合國軍醫,完整聊天紀錄有幫助嗎?

可能非常重要。完整對話可用來還原雙方如何認識、對方如何建立信任、何時提出包裹與金錢要求,以及當事人是否一直相信對方的虛構身分。

Q6:只留下部分聊天截圖,其他對話已經不見了怎麼辦?

仍應先保留現有資料,包括截圖、帳號、照片、付款明細、匯款紀錄、虛擬貨幣交易紀錄、電子錢包地址、快遞訊息及其他相關證據,並依時間整理事件經過。

Q7: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是不是代表一定會被起訴?

不是。警示帳戶表示帳戶涉及特定風險或刑事調查,並不等於已被認定有罪。最終仍須依偵查證據判斷。

Q8:發現自己遭交友包裹詐騙後,最重要的是做什麼?

應停止繼續付款或轉帳,保存完整對話、匯款與虛擬貨幣紀錄,不要自行刪除訊息。如果帳戶已被利用或收到警方通知,應儘早整理完整時間軸及相關證據。

 

9. 結語:自己被騙又替對方轉錢,不代表當然就是詐騙共犯

本案最棘手的地方,在於當事人同時具有兩種身分。

一方面,他是網路交友與包裹詐騙的被害人,長時間相信一名自稱聯合國軍醫的網友,還因為所謂的國際包裹支付數十萬元費用;另一方面,他名下的銀行帳戶後續卻真的收到了其他詐騙款,並且本人還依照對方指示處理資金,甚至把款項換成比特幣匯往指定電子錢包。如果只看後半段金流,當事人確實很像人頭帳戶甚至協助轉移款項的車手。但如果把時間往前拉,就會看到另一條完整脈絡:這些金融操作並不是突然出現,而是在長時間交友、情感信任、國際包裹、快遞聯繫與高額稅金等層層話術之後才發生。

當事人自己甚至已經因同一套故事損失數十萬元。因此,本案真正需要判斷的,不是「帳戶有沒有收到詐騙款」或「有沒有轉比特幣」而已,而是當事人在進行這些行為時,究竟是否知道自己正在協助詐騙集團處理犯罪款項。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透過完整交友對話、付款紀錄、帳戶金流與虛擬貨幣操作資料重新建立事件時間軸,使檢察官能看到當事人如何從一名網路交友者,一步一步成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對象。最終,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具有幫助詐欺及洗錢的主觀犯意,因此作成不起訴處分。

💡這起案件的重要意義,不是代表只要自己曾經被騙錢,就一定不會成立犯罪,而是在提醒:交友詐騙、人頭帳戶與虛擬貨幣案件,不能只切割最後幾筆銀行交易來判斷。完整對話如何建立信任、當事人自己是否曾付款受騙、帳戶為什麼被提供,以及每一筆資金操作當時被如何解釋,都可能是判斷主觀犯意的重要證據。

 

 網路交友遇假軍醫|包裹詐騙損失數十萬|最終成功獲不起訴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網路交友若對方自稱海外軍人、軍醫或其他特殊職業,後續又出現國際包裹、關稅、代墊費用、借用銀行帳戶或要求購買比特幣等情況,應高度警覺。若帳戶已被利用或收到警方通知,應保存完整交友對話、匯款紀錄、虛擬貨幣交易資料、電子錢包地址及快遞訊息。自己遭騙錢並不會自動排除刑事責任,但是否成立幫助詐欺或洗錢,仍須依完整受騙過程與行為當時的真實認知個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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