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經過:網路求職會計助理,卻被控詐欺車手
1.1 當事人待業期間看見會計助理徵才廣告
本案當事人原本待業許久,某天在網路上看到會計助理的徵才廣告,因為希望盡快找到工作,便主動與對方聯繫,進一步詢問工作內容與上班方式。對方將工作包裝成一般公司會計或行政助理職務,讓當事人相信自己是受雇於合法公司,工作內容則是代表公司收取貨款,並依照指示轉交給公司同仁。
💡對於急需工作的人來說,這樣的工作說明看似合理,也讓當事人降低戒心,逐步落入詐騙集團設下的求職陷阱。
1.2 詐團以真實公司資料與勞動契約增加可信度
詐騙集團並不是單純用幾句話要求當事人幫忙收錢,而是透過更完整的包裝來取得信任。
對方假冒他人名義,並使用真實公司名稱、營業登記資料、相關證明文件與勞動契約,讓當事人誤以為自己真的找到一份合法工作;這類詐騙手法的危險之處在於,對方會刻意營造正式聘僱關係,使求職者相信自己是在執行公司交辦事項,而不是替詐騙集團處理犯罪所得。
➙因此,本案的核心爭點,不只是當事人有沒有依照指示收取或轉交款項,而是當事人主觀上是否知道自己正在幫助詐欺或洗錢。
1.3 誤信工作內容為代收貨款,卻遭檢察官起訴
當事人依照對方指示處理款項後,後續卻因涉入詐騙金流,被檢察官認定為詐欺車手,並遭起訴詐欺取財、洗錢等罪名。對當事人而言,自己原本只是想找一份會計助理工作,卻突然變成刑事案件被告,甚至可能面臨有罪判決與牢獄風險,內心自然相當焦急。
➙所幸在親友協助下,當事人於一審階段找到專精詐欺案件的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並由律師團隊協助進行完整辯護。
2. 為什麼求職詐騙容易變成車手案件?
2.1 詐團會包裝成合法公司徵才
近年詐騙集團經常利用求職者急於工作的心理,在網路平台發布看似正常的徵才廣告。
常見職稱包括會計助理、行政助理、財務助理、外勤收款人員、代收貨款專員、電商客服等。這些職稱表面上與一般工作無異,但實際上可能是要求求職者協助收款、提款、轉帳或交付款項。
★詐團甚至會提供公司名稱、營登資料、契約文件、工作群組與主管對話,讓求職者相信自己正在接受正式聘僱。
2.2 代收貨款、轉交款項容易被認定涉詐
在詐欺案件中,只要當事人有收取、提領、轉交或移轉款項的行為,就很容易被檢警懷疑是在擔任車手或協助洗錢;尤其當被害人匯出的款項經過當事人手中,或當事人曾依照指示將款項交給他人,檢方可能會認為當事人客觀上已經參與詐欺犯罪流程。
但刑事案件不能只看客觀行為,也必須判斷主觀犯意。
➙也就是說,當事人是否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是否知道款項是詐欺所得、是否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故意,都是法院必須審查的重要問題。
2.3 案件關鍵在於有無幫助詐欺與洗錢犯意
求職詐騙車手案件的核心,通常在於主觀犯意的認定。
如果當事人確實是受到假徵才話術欺騙,並基於求職、受雇、領薪水的認知而協助收款,就不能只因為當事人曾經接觸款項,就直接認定其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犯意。法院需要綜合判斷當事人與對方的對話內容、工作說明、是否簽署勞動契約、是否曾主張薪資權利、是否有向勞工局檢舉,以及整體過程是否符合一般求職受騙的情境。
💡這些證據,都是辯護上非常重要的關鍵。
3. 謙聖律師團隊如何為當事人爭取無罪?
3.1 調閱卷宗,迅速釐清檢方指控重點
王聖傑主持律師接案後,立即擬定訴訟方針,並指派助理調閱卷宗資料,完整了解檢方起訴依據、警方蒐證內容、被害人款項流向,以及當事人被認定為車手的原因。
🚨詐欺車手案件最怕只看表面行為。
因此,律師團隊必須先釐清檢方究竟是以何種證據主張當事人涉案,再逐一找出可反駁之處。
3.2 從對話紀錄中找出求職受騙脈絡
謙聖律師團隊與葉泳新律師合作,從當事人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中,整理出當事人確實是透過網路求職接觸對方,並非一開始就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對話內容能夠呈現,對方如何說明工作內容、如何以公司名義指示當事人收款,以及當事人當時是基於工作認知配合對方安排。
這些對話紀錄,有助於證明當事人並非主動加入詐騙集團,也不是為了幫助詐欺而處理款項,而是被假徵才話術利用。
3.3 提出勞動契約與勞工局檢舉資料
本案中,當事人與對方曾簽訂勞動契約,也曾因對方積欠薪資而到勞工局檢舉。
🚨這些資料對辯護非常重要。
如果當事人明知自己是在替詐騙集團犯罪,通常不會以勞工身分主張薪資權利,更不會向勞工局檢舉對方積欠薪資。
➙因此,勞動契約與勞工局檢舉資料,可以強化當事人主觀上深信對方是合法公司、自己是正常受雇工作的辯護方向。
3.4 主張當事人深信對方為合法公司,無幫助詐欺犯意
在法庭上,謙聖律師團隊主張,當事人是因詐團包裝出的真實公司名義、營登資料、勞動契約與工作話術而受騙,主觀上深信自己是在替合法公司工作。因此,當事人雖然客觀上曾依照指示處理款項,但並沒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故意。
刑事案件要成立詐欺或洗錢相關犯罪,不能只看結果,也必須證明當事人具有犯罪故意。若檢方無法證明當事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自己是在協助詐騙,就不能輕易以車手重罪相繩。
4. 法院結果:詐欺取財、洗錢獲無罪判決
4.1 車手案件不只看有無收款或轉交款項
本案最終在謙聖律師團隊積極辯護下,法院採納相關辯護方向,認定當事人涉犯詐欺取財、洗錢罪部分,應獲無罪判決。
這個結果提醒我們,車手案件不能只看當事人有沒有收款、轉交款項或接觸金流;法院仍須回到案件全貌,判斷當事人是否真的知道自己是在協助詐欺犯罪,還是同樣遭詐騙集團利用的被害人。
4.2 主觀犯意是詐欺案件的重要爭點
💡詐欺案件中,主觀犯意常常是決定案件結果的關鍵。
尤其在求職詐騙車手案件中,許多當事人並非因貪圖犯罪報酬而加入詐團,而是因誤信工作內容,才依照對方指示行動。此時,是否有求職紀錄、勞動契約、薪資約定、工作群組、履歷投遞、公司資料、勞工局申訴紀錄,都可能成為證明當事人無犯罪故意的重要證據。
4.3 求職受騙仍應靠證據還原真相
很多人遭遇求職詐騙後,會急著解釋自己也是被騙,但如果沒有完整證據支持,檢警與法院未必能理解整個受騙過程。
因此,越早保留證據、整理時間軸,越能還原自己從求職、面試、簽約、工作指示到收款轉交的完整脈絡。
📢本案正是因為能夠透過對話紀錄、勞動契約、勞工局檢舉資料與律師庭上答辯,讓法院看見當事人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與洗錢犯意,最終成功爭取無罪。
5. 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車手,應該怎麼辦?
5.1 第一時間冷靜,不要任意刪除紀錄
如果發現自己可能因網路求職、貸款、美化金流、代收貨款等原因,被捲入詐欺車手案件,第一時間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
不要因為害怕就刪除對話紀錄、封鎖對方、丟掉文件或任意更改說法;這些資料很可能是證明自己受騙、沒有詐欺犯意的重要證據。如果任意刪除,反而可能讓自己更難說明真相。
5.2 保留對話、金流、契約與求職資料
求職詐騙車手案件中,建議盡可能保留下列資料:
- 對話紀錄、工作群組內容。
- 徵才廣告截圖、應徵紀錄。
- 履歷投遞資料、面試或聯繫紀錄。
- 勞動契約、公司資料、營登證明。
- 薪資約定、薪資未付紀錄。
- 轉帳、提款、收款或交付款項紀錄。
- 向勞工局、警方或平台檢舉的資料。
➙這些資料有助於律師還原完整受騙流程,並向檢察官或法院說明當事人當時是基於求職與受雇認知行動,而不是為了幫助詐欺。
5.3 盡快找專辦詐欺案件的律師協助
詐欺車手案件非常重視偵查初期的筆錄與說法。
如果在警詢或偵訊階段說錯話、漏講重要背景,或沒有及時提出有利證據,後續案件可能會變得更加困難;專辦詐欺案件的律師可以協助當事人整理時間軸、分析卷證、陪同警詢偵訊,並提出當事人無詐欺犯意、無洗錢故意的辯護方向。
💡及早把握偵查階段,通常更有機會爭取不起訴、無罪或其他較有利結果。
6. 常見問題QA
Q1:網路求職變成詐欺車手,真的可以無罪嗎?
有機會,但要看證據。若能證明當事人是因假徵才受騙,主觀上相信自己是正常受雇工作,且沒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犯意,就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Q2:我只是依照公司指示收貨款,為什麼會被當車手?
因為詐欺案件中,收款、提款、轉交款項等行為,容易被檢警認為是在處理詐騙所得。即使當事人主張自己是求職受騙,仍需要透過對話紀錄、契約、求職資料等證據還原真相。
Q3:有簽勞動契約,是否就一定不會有罪?
不一定。勞動契約是有利證據,但法院仍會綜合判斷整體情況,包括工作內容是否合理、報酬是否異常、對話紀錄、金流方式、當事人是否可疑而仍照做等因素。
Q4:對方提供公司名和營登資料,我相信他合法,這樣有幫助嗎?
有幫助。若對方以真實公司名稱、營登資料、契約文件等方式包裝工作內容,可能有助於證明當事人主觀上誤信對方為合法公司。但仍須整理完整證據,不能只靠口頭說明。
Q5:我被欠薪,還去勞工局檢舉,這對案件有幫助嗎?
通常會是重要有利資料。若當事人真心認為自己是受雇員工,才會主張薪資權利並向勞工局檢舉。這可以用來支持當事人並非明知自己在參與詐騙集團犯罪。
Q6:被通知涉嫌詐欺車手,第一時間該做什麼?
先保留所有對話、契約、金流、徵才廣告與工作紀錄,不要刪除資料。接著盡快找詐欺案件律師協助,整理時間軸與證據,再決定警詢或偵訊時如何說明。
Q7:詐欺車手案件律師可以怎麼幫忙?
律師可以協助調閱卷宗、整理求職受騙脈絡、分析對話與金流、陪同警詢偵訊,並主張當事人無幫助詐欺犯意、無洗錢故意,爭取不起訴、無罪或其他有利結果。
7. 結語:求職詐騙車手案件,越早處理越有機會洗清罪嫌
求職本來是為了生活,卻因詐騙集團假冒合法公司、提供勞動契約與營登資料,讓求職者誤信工作內容,最後反而成為詐欺車手案件的被告,這是近年相當常見且令人無奈的詐騙型態。
➠但被捲入車手案件,不代表一定有罪。
刑事案件仍須回到證據與主觀犯意判斷。若能證明當事人是基於求職與受雇認知行動,並無幫助詐欺或洗錢故意,就有機會透過完整辯護爭取有利結果。
| 網路求職遭詐團利用|會計助理變詐欺車手|謙聖成功爭取無罪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若您或家人因網路求職、會計助理徵才、代收貨款、假公司工作、詐欺車手或洗錢案件遭警方通知或檢察官起訴,請務必第一時間保留證據,並尋求專精詐欺案件律師協助。越早介入,越有機會在偵查或審判階段還原真相、洗清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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